入驻须知
入驻条件
CONDITION
1、无违规和不诚信记录。
2、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、技术含量较高、创新性较强、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,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,并有望形成产业化的高新技术项目。
3、具备一定的技术成熟性。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,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技术和经营构想,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;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,应有完整、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等。
4、提交《创业发展计划书》和《入驻申请表》并经审核、批准后方可入驻。
5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入驻流程
PROCESS
提交材料
提交书面的项目计划书和申请表(含电子文档),以及项目各种证书及相关材料附件。
资料审核
基地管理团队进行受理,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。
项目评审
组织创业导师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。根据评审结果,做出是否同意入驻的决定,并签复申请人。
签署协议
签署入驻协议,正式入住。
管理与考核
Management and assessment
1、实行创业公司业绩季度统计、年度评估的管理方式。
2、基地管理团队将严格按照审核标准,对入驻的创业企业进行考核,确定企业毕业、结业、延长创业或者因创业失败而终止的标准。
01扶持政策
基地管理团队将积极协调,使入驻企业享受省、市、县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。
02创新创业
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设立或引进创业资金,采用考核、分期资金投入、信用担保、股权投资等方式,支持入驻创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等创业活动。
03知识产权
支持创业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专利申请、商标注册、软件著作权登记,取得自主知识产权,并对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措施。
04法律保护
入驻创业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。鼓励有条件的组织或个人投资合作。
行为规范
CODE OF CONDUCT
1、入驻企业及其相关市场主体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,可以向管理团队投诉。
2、管理团队对于投诉事项,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。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,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,并告知投诉人。